[教育處公告]目前有效的公告共 605 筆        友善列印
序號 116303 日期 發佈日期:2025/9/11 下午 06:00
下檔日期: 2025/9/18 下午 03:03
承辦人 幼教科林彥均
TEL:2222106#1361   FAX:049-2202851
點閱數 35
受文單位
光榮國小...等
光榮國小 光復國小 南光國小 育英國小 愛蘭國小 草屯國小 炎峰國小 雲林國小 名間國小 新街國小 秀峰國小 永康國小
水里國小 同富國小 地利國小 潭南國小 久美國小 豐丘國小 德鹿谷國小 互助國小 南豐國小 萬豐國小 清境國小
主旨摘要 請本縣所轄公立幼兒園至全國教保資訊填報系統登錄114學年度教職員工清冊,至遲於114年9月16日中午前將教保服務人員清冊核章後送達(親送)承辦人,請查照。
說明 一、依據本府114年7月11日府教幼字第1140154781號函暨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34條第2項辦理。

二、本縣幼兒園教職員工年度審查作業已於114年7月31日至8月15日辦理,各校辦理情形如附件,本案已於公告序號116006及公告序號115677,多次稽催未完成學校儘速繳交114學年度教職員工清冊,本案事涉教育部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成績,亦影響各校師生比達成率,及幼生受教權,請尚未完成學校至遲於114年9月16日中午前將教保服務人員清冊核章後送達(親送)承辦人。

三、全國教保資訊網員工教職員工清冊右側表格如有「異動待審」、「不通過」、「修改中」或「尚未新增」等字樣,皆不得先點選「年度送審」,「年度送審」一但審核通過,個人基本資料將無法再異動,請確實核對所有資料。

四、幼兒園兼任主任編制,有進班教學事宜,進用職別請選填「教師」兼任「主任」,如未進班教學,進用職別請選填「主任」,不得支領導師費。幼兒園如有組長編制,請依實填寫兼任「組長」。

五、幼兒園代理教師,進用職別請選填「教師」,任用方式有教師證者請選填「教師法」,無教師證者請選填「勞動基準法」,代理教師需加勾選「職務代理」選項「教師」,「代理期程」請依公文選填,續聘的代理教師亦需先填報「離職」,待審核通過再填寫新學年度資料,契約進用教保員請勾選「依據契約進用辦法」、廚工請勾選「依據契約進用辦法」、本府分發之延長照顧服務人員請勾選「依據契約進用辦法」。未具教師、教保員資格之代理人員,進用職別請選擇「職務代理人員」,「職務代理」選項再選擇「教師」或「教保員」。

六、2歲專班代理教保員,進用職別請選填「教保員」,任用方式請選填「勞動基準法」,代理教保員需加勾選「職務代理」選項「教保員」,「代理期程」請依公文選填,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。

七、幼兒園廚工、教師助理員(長聘)、特教學生助理員(長聘)、延長照顧服務人員亦需要登錄在「教職員工清冊」,其餘人員請登錄在「短期職代及部分工時人員」。

八、服務機關如有異動,需前服務單位離職送審通過後,方可進行相關資料異動。

九、請確認負責人名字是否正確,如為舊資料,則為設立許可證尚未變更完成,請勿點選年度送審,並儘速辦理設立許可證變更。

十、短期職代:指「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依規定請假或其他原因臨時出缺,進用人員代理其職缺職務期間45日(含)以內者」,請至部分工時人員進用及系統登載。

十一、長聘(經縣府核定員額之部分工時)教師助理員、特教學生助理員、護理人員、社工人員、延長照顧服務人員、司機及廚工,僅於1家教保服務機構任職者,仍於「教職員新增」功能登載,同現行操作流程。倘於2家以上教保服務機構任職者(不包括廚工、司機),請至(短期職代及部分工時人員新增功能)登載。

十二、各校(園)於全國教保資訊網登錄人事異動資料(含新增及離職),請檢附相關資料報府,俾利審查。

簽收
附件下載
116303_114年度教職員工送審未完成名單0911.pdf
相關連結 無相關連結


【關閉視窗】


Copyright © 2011南投縣政府教育處
聯絡方式:049-222-2106 │ 傳真 : 049-224-1648 │ 教育處地址:540南投市中興路660號
本網站圖文資料未經授權請勿使用,由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建置
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 聯絡電話:049-2241043 傳真:049-2239226 地址:南投市復興路669號